关于“十一”国庆节期间放假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将“十一”国庆节假日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: 节日期间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好本单位工作,加强值班,切实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及卫生防疫工作。 通勤车安排: 早:汇宝7:15→乐购7:20→校部 太平庄7:08→陵西小区7:25→川江教师新村北门7:30→校部 晚:校部17:05→乐购→汇宝 校部17:05→川江教师新村北门→陵西小区→ 太平庄 校部21:40→川江教师新村北门→陵西小区→乐购 特此通知。 党政办公室 | |